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网贷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一度以来默默发展的金交所/金交中心开始进入了大众视野。
一、什么是金交所
金交所的全称是“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或“金融资产交易所”,是省级人民政府机构批准设立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在整个市场中,金交所属于场外交易市场的一部分。
金交所/金交中心属于交易场所中的第三类: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主要是指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所,这类交易所提供金融资产的挂牌交易、登记结算、受托管理等服务。最早是作为地方股交所的一个分支,2010年,国务院对地方金交所/金交中心进行清理整顿之后,全国范围内最终保留了10家,主要是为了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金交所的发展史
2010年5月,天金所和北金所诞生,成为最早的两家交易所。
北金所先是成为财政部指定的金融类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此后被央行旗下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收编,成为央行发展场外市场的重要推手。
天金所后来引入蚂蚁金服入主,成为其最大股东,蚂蚁金服副总裁袁雷鸣出任天金所董事长。
到2011年底,全国范围内又出现了7家金交所,分布在安徽、重庆、深圳前海、大连、河北、四川、武汉,还有一家是陆金所,但它自称不是金交所,非说自己是理财平台。
这十家最早的金交所,除了天交所和陆金所,全都通过了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验收。
由于38号文的监管,2011年后成立的金交所,都没能够以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名称获得工商注册,而是换成了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和股权交易中心等名称。
其实交易所和交易中心的权限和功能是一样的。只不过通过国务院直属部际联席会议验收的被命名为交易所,由省级政府审批的,通常起名为交易中心。
金交所在全国相对稀缺。截至18年8月,目前全国有67家场外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包括11家金交所、48家金交中心和8家互联网金交中心。
三、金交所的成立依据
1、金交所成立依据主要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文件中明确规定金融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2、2011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2011年38号文)。文件指出,建立由证监会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38号文明确规定:
“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为规范交易场所名称,凡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外,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征求联席会议意见。未按上述规定批准设立或违反上述规定在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工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登记。”
38号文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金交所的基本准则,并且对名称进行了严格规范,这使得2011年之后,再没有以金融资产交易所命名的金交所平台。
3、在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等字样。
整体上,不得将权益拆分发行、不得降低投资者门槛、不得变相突破200人私募上限等,是当前中央政府对于金交所监管的主要红线。
四、主要金交所产品有哪些
金交所的业务范围包罗万象,主营业务有四类:基础资产交易、权益资产交易、融资类业务、中介类业务。
金交所交易的金融资产多数属于非标资产。其他包括应收账款、股权债权投资、信托受益权、融资租赁收益权、商业票据收益权等。
1基础资产交易类业务
金融资产交易:包括不良金融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等。
非标资产交易:主要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银团贷款、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投资/定向债权投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等。
2权益转让类业务
主要是上述金融资产收益权和各类非标资产的受(收)益权,如信托受益权、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收益权等。
3融资类业务
主要以定向融资工具/计划、委托债权投资、私募债等的形式存在。
4中介类业务
地方金交所作为信息渠道,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中小企业投融资信息展示等中介服务。如西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推出的同业专区,专门从事同业拆借、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等信息撮合业务。
从目前来看,金交所的主要交易模式是发行定向融资计划和定向投资计划。
五、金交所扮演的角色
1、金交所为定向融资计划的备案机构,允许备案才能募集;
2、设立独立的监管账户,托管在交易所;
3、对发行人尽调,并且有发行规模限制,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4、定向融资计划发行完成后,需在金交所登记共同管理;
5、定向融资计划需通过金交所网站或合格投资人专区披露相关公告;
6、督导发行人办理抵质押相关风控措施以按时兑付;
7、必要时协助投资者进行维权。
六、结语
金交所作为立体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有自身不可替代的资本市场优势。而依托于金交所的定融、定投工具,合法合规下可进行产品创新,同时省去中间环节费用,解决优质企业的融资需求,将是政策倡导和市场需求的未来发展趋势。